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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应掌握的几个要点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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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中的重要考点

  复习中要注意先宽后紧。毕竟司法考试是一个记忆性比较强的考试,根据人的记忆规律,作出合理的安排,可以做到事半功倍。

  下面列举的是民法中的重要考点,帮助大家备考。

  民法总论:支配权;请求权;否认权;自助行为;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;自然人死亡后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问题;宣告死亡问题;合伙债务的清偿;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;要特别掌握企业法人超范围经营的效力;法人的登记,要掌握法人登记的要求,特别是法人登记的效力;从物;孳息。

  物权:生产与孳息的关系;登记取得所有权的适用范围;房屋区分所有;按份共有人的责任性质;主物权与从物权;典物的风险负担;过期不赎的典物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;抵押物房屋问题;道路桥梁等相关建筑物能否设定抵押的问题;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灭失的风险;质物的风险负担;质物因风险灭失后,质权人是否有权请求债务人或出质人提供新的担保;人保与物保的问题;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问题。

  债与合同:债的提前履行;代位权的行使范围;代位权的性质;次债务人的范围;次债务人是否应向债权人清偿;代位权诉讼中,债务人的地位;撤销权的行使是否应以债务人无资力为要件;新贷还旧贷对保证人责任的影响;不适当履行合同是否适用定金罚则;并存的债务承担;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否应取得债权人同意方为有效;并存的债务承担中,新的债务人的加入是否应取得债务人同意;债的转移的无因性问题;如何理解标的的确定;所有权保留的买卖;对货交第一承运人的理解;不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人所签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;租赁合同中的孳息归属;租赁物的税负及费用承担;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加租赁合同的区分;承揽合同的解除权;对承揽人亲自完成工作的理解;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;建设工程倒塌、脱落造成损害时的责任承揽问题;超市保管问题;自行车存车问题;保管人因保存行为、改良行为能否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;仓单的性质及其救济问题;专利权转让合同中,转让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时,转让金是否返还;职务技术成果的转让;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成果;技术转让合同中的生效时间。

  知识产权:著作权的合理使用;著作权的保护范围;著作权侵权;驰名商标问题;禁止注册的标志问题;地理名称作为商标注册是否为注册不当的问题;商标权与著作权的问题;职务发明人的权利问题;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;注册商标的优先权问题。

  婚姻、收养、继承: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能否结婚;养父解除与养女的收养关系后能否结婚;夫妻约定财产制;夫妻一方因过错而导致离婚,非过错方是否可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;收养关系解除后,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如何;保证债务是否为遗产债务的问题;遗赠抚养协议与其他债务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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